先懂讀, 再讀懂, learn to read and read to learn, 是在繞口令嗎?
在洪蘭教授寫的一篇文章中, 我看到了這一句話 (整篇文章都寫的很讚哦, 要讀完嘿)
"......美國對三年級以上的孩子不鼓勵看漫畫,他們教育部長有一句話講的很好,「一、二年級是Learn to read(學習閱讀),三年級以後是Read to learn(用閱讀做敲門磚打開人類知識的門)。」"
這話表面上看來好像在說, 三年級是 learn to read 及 read to learn 的clear cut, 但我們先在這裡打個問號
(引用句的文章出處 http://www.parenting.com.tw/blog/blogTopic.action?id=65&nid=208)
我個人是非常讚賞洪蘭教授的教育理念, 實用又確具科學理論, 但當我讀到這句時, 我腦子出現一個問題
"要等到三年級才read to learn? 會不會太晚了"
對我而言, "read to learn" 已經不是在學習語文技巧, 而是開始了解書本裡的知識, 進而將知識內化, 變成自己的東西, 例如, 良好的品性, 健全的人格, 主動學習, 創造力或天馬行空的想像力...
這些重要的東西, 要等到三年級才學? 會不會太晚了? 學習分享或感恩, 不必等到三年級以後吧?
所以, 俺就開始去google 一些資料, 找到一偏我比較認同的理念,
找到一篇文章, 在這 http://teacher.scholastic.com/professional/readexpert/mythread.htm
文章就叫 The Myth of Learn to Read/Read to Learn
一看到"Myth" 就很吸引我, 因為是迷思來著的, 覺得可以找到我要的想法, 哈!!!!
這文章在說, 過去20年, 由 Marie Clay, P. David Pearson 領導的一群教育家, 在多年研究後, 推翻了learn to read 是針對K~3的學生, 而 read to learn 是針對3年級以上的孩子, 他們認為, 針對3年級之前的孩子, 仍然可以同時 learn to read and read to learn 的, 這些教育家的理論是比較在我的comfort zone 裡的, 所以我的教學理念是認同這些努力了20年的教育家的.
我最喜歡拿The Giving Tree 這本書和家長解釋, 這本故事書內容字數和單字很多, 但書中要教導孩子感恩和樂於付出的道理, 真的不必等到孩子都要看得懂裡面的英文才開始,
不然, 念中文呀, 這本書已經有名到有各種翻譯本, 中文也有哦.
我的結論, 藉由閱讀來優化 孩子的人格教養, 自發性學習, 創造力, 想像力, 真的不要被所謂的閱讀技巧或能力給受限, 應該可以同時發展的哦!
we all expect our children to be good and we can educate them to be good before they CAN read the word "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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